一、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拍卖标的为位于武汉市江汉区前进四路御庭园25层10、11室房产一套。根据委托人提供的资料显示,标的房产为委托人自有房产,钢混结构,设计用途为住宅用房,总建筑面积为173.8M2,现为办公用房装修使用。已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权证》,证件所有权人均为委托人,使用权类型为划拨性质,用途为城镇单一住宅用地,设计用途为住宅。
标的物位于武汉市江汉区前进四路,东面临江汉路步行街,南面临中山大道,西面临友谊路,北面临京汉大道,公交车364路前进四路自治街口站在标的物门口,另外轻轨一号线和地铁2号线、地铁6号线在标的物附近,交通条件优越。该区域地处江汉区中心地带,属于武汉市老商业区,商业氛围浓厚,人口集中,日人流量较大。周边多为低层老式建筑,高层住宅小区及新开发楼盘较少;附近分布有医疗(武汉亚洲心脏病医院、协和医院),教育(红苗幼儿园、慧康里小学、武汉市第十九中学、红领巾学校分校),银行(光大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武汉农商行),购物(大润发、江汉路、武广),公共服务配套设施齐备,生活便利。
二、标的图片:
小区外观 小区路口
小区对面 小区对面
小区临街路 小区大门
小区电梯 楼层电梯口
楼层过道 标的大门
标的内况 标的内况
三、投资优势
1、本标的位于汉口民间金融街中心位置,未来升值潜力较大。
2、后续权属变更登记中按国家规定需缴纳的各项税费,委托人与买受人各自承担相应部分。
3、该标的目前属于一证双号房产,购买后可办理分割手续,办理两个房产证。
四、标的说明
1、本次拍卖的房产面积以委托方提供的《武汉市房屋产权登记信息查询单》所载面积为准,拍卖成交后,过户时如出现任何差异不影响本次拍卖成交价款。因此,竞买人在参加竞买前仔细阅读拍卖文件等相关资料,认真查看标的现状,了解标的品质。竞买人一旦进入拍卖会场参加竞买即视为对标的全面认可,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的瑕疵不负担保责任。拍卖成交后,竞买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反悔,否则将承担违约责任。
2、本标的按现状拍卖,在标的所在地展示。
3、委托人及拍卖人不能保证本标的不存在本说明外的其他瑕疵。委托人及拍卖人对所有瑕疵概不承担担保责任,提请竞买人自行了解和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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