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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黄陂区超编超标机动车专场拍卖会
作者:本站编辑  发布时间:2014-12-20 10:49:00  浏览次数:

 武汉市黄陂区超编超标机动车专场拍卖会

招商资料
 
 
拍卖时间:2014年12月29日10:00时
拍卖地点:武汉市市民之家3楼3006室4号拍卖厅
公司地址:武汉市江岸区台北一路26号中诚大厦
公司电话: 027-85720181  18064008890  18064008873
展示时间:2014年12月25-26日
展示地点:黄陂区黄陂大道前川街顺河村村委会党员群众服务中心停车场
竞买登记手续办理时间:2014年12月25-26日09:00-17:00时
公司网址:www.hbcxpm.com
 
 
 
竞 买 须 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及本公司拍卖业务规则规定,本公司对 “武汉市黄陂区超编超标机动车专场拍卖会”特定规则如下:
    一、本场拍卖会的拍卖标的为武汉市黄陂区超编、超标的一批机动车辆,详见拍卖标的清单。
二、拍卖标的瑕疵声明及展示:
    1、本公司提供的拍卖标的相关资料仅供参考,敬请各位竞买人在办理竞买登记手续前自行核实,并对自己的竞买行为负责。竞买人办理竞买登记手续并参与竞买的,视为对竞拍标的现状已完全接受及认可。
2、关于拍卖标的的相关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品牌型号、车辆识别代码/车架号、发动机号、使用性质、注册登记日期、年检有效期;证照、钥匙以及相关手续是否齐全;各类缴费情况、是否存在未处理的交通违法记录;车况及能否办理车辆交易过户手续等),请各位竞买人在竞买前对上述情况仔细查验核实并予以确认,本公司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竞买人放弃核实的权利产生的结果由其自行承担。
3、拍卖标的的证照、手续及各类缴费情况以展示期间本公司现场展示资料为准,未展示的证照及缴费凭证则视同该车辆无该证照及费用欠缴。
三、竞买登记手续的办理:
1、竞买人查勘拍卖标的并核实确认其现状后,即可办理竞买登记手续。
2、本公司收到竞买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以实际到账为准),即与竞买人办理竞买登记手续。办理竞买登记手续的时间为2014年12月25-26日09:00-17:00时。
3、法人参与竞买的,办理竞买登记手续时须提交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核查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各二份;(备注:以上证照必须真实完整且在有效期内)
   (2)法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二份(加盖公章);
   (3)企业法人委托他人竞买的,还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代理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二份(核查原件);
4、个人参与竞买的,办理竞买登记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竞买者本人身份证明(核查原件)及复印件二份;
(2)委托他人竞买的须提供:授权委托书、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二份。
四、竞买保证金的交纳及退还:
1、竞买保证金可以现金或者转账的形式交纳,敬请各位竞买人在规定时间内交纳竞买保证金。 
2、竞买保证金标准:人民币壹万元/单个拍卖标的。
3、竞买保证金可汇至如下账户:
户  名:湖北诚信拍卖有限公司        开户行:招商银行武汉市新华路支行
账  号:1279 0272 8210 808
4、拍卖成交后,竞买保证金自动转为成交拍卖标的权属变更登记的保证金,待办理完成交拍卖标的权属变更登记手续以后,本公司凭相关证明予以退还(不计利息)。
5、竞买未成功的,在拍卖会结束后,竞买人凭本公司单据归还号牌,本公司将在三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竞买保证金(不计利息)。
五、竞买号牌:
1、竞买人办理完毕竞买登记手续时,直接领取竞买号牌。
2、竞买号牌是代表竞买人身份和竞买权的标志。
3、竞买人领取竞买号牌后,应妥善保管。如有遗失或损坏,按100元/个予以赔偿。
4、竞买人应在拍卖竞价过程中谨慎使用号牌,须对本人、授权的代理人及其他持举号牌的任何人的竞价行为承担全部责任。
5、拍卖会入场前,竞买人须持竞买号牌、竞买协议书入场(每号牌可入场二人)。
6、每拍卖标的拍卖成交后,本公司将收回成交标的应价的号牌。
六、竞价规则:
1、本场拍卖为有底价拍卖,如果最后叫价达不到底价,拍卖人有权宣布拍卖不成交,收回拍卖标的。
    2、凡参加本场拍卖会的竞买人,一经报价,即表明已认可本场拍卖会的竞买规则并对自己的竞买行为负责。
3、竞价方式:采取由低往高的增价方式,增价幅度由拍卖师当场宣布,竞买人举号牌则表示应价。当拍卖师就最高报价连报三声而无其他竞买人再举号牌加价时,击槌以示成交。
4、拍卖标的成交后,买受人应当场与本公司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拍卖笔录》。
七、成交价款和佣金的支付:拍卖标的成交后,买受人应于拍卖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交付全部成交价款和佣金。
八、拍卖佣金的收取标准:买受人应按成交价款的5%向拍卖人交纳拍卖佣金。
九、标的物的交付:拍卖标的成交后,按以下方式交付:
1、在买受人付清全部成交价款七个工作日内,买受人签写承诺书(承诺拍卖标的在移交后产生的包括但不限于违章、事故等一切行为后果和责任由其自行承担)后,在拍卖标的停车地由委托人凭本公司签发的提车单向买受人移交。
2、标的权属由拍卖人协调委托人配合变更登记至买受人名下(限车籍所在地),办理权属变更登记过程中所发生的全部税、费全部由买受人承担。
因拍卖标的权属变更登记时委托人需提供拍卖标的原所有人相关证照的原件,为便于变更登记手续的顺利办理,本公司将指定相关单位协助办理拍卖标的权属变更登记,并集中在中环商贸城旧机动车交易市场办理。拍卖标的权属变更登记的代办费为500元/辆车(代办费包括办理变更登记产生的全部费用)。
3、拍卖标的逾期年审和未购买安装ETC的,逾期年审手续的办理及其处罚和ETC的安装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和承担。
4、拍卖标的拍卖成交之日前所未处理的违章、罚分以及罚款全部由委托人自行处理,拍卖成交后的由买受人承担。
十、竞买人必须遵守拍卖现场的公共秩序和卫生、安全管理规定,一旦发生阻挠其他竞买人投标报价或妨碍拍卖师进行正常拍卖工作的行为,即取消其该竞买人资格。
十一、买受人如未按约定交付成交价款,本公司则视同买受人违约,其已交的保证金本公司将不予退还,并人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三十九条规定追究买受人的违约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三十九条:买受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拍卖标的的价款,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或者由拍卖人征得委托人的同意,将拍卖标的再行拍卖。拍卖标的再行拍卖的,原买受人应当支付第一次拍卖中本人及委托人应当支付的佣金。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第四十条 买受人未能按照约定取得拍卖标的的,有权要求拍卖人或者委托人承担违约责任。买受人未按照约定受领拍卖标的的,应当支付由此产生的保管费用。)
十二、拍卖日之前本公司发布的相关资料与拍卖会现场拍品目录不一致时,以拍卖会现场拍品目录为准。
湖北诚信拍卖有限公司
2014年12月19日
武汉市黄陂区超编超标机动车专场拍卖会
拍卖标的明细表
 
备注:32号拍卖标的若确因国家政策原因不能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经拍卖人和委托人确认后可退车,拍卖人仅退还买受人已交纳的成交价款和佣金,由此而产生的其他费用全部由买受人承担,双方责任互免。
 
 
公交车:229路、248路、293路、75路、628路。  
自驾车路线: 
1、从发展大道到市民之家:发展大道→中一路→三环→金桥大道→井南三路(健康路)→井南一路(健身路)→市民之家西门→三环南路(兆瑞大道)→市民之家北二门。
2、从金桥大道(武汉大道)行车,可选路线:金桥大道(武汉大道)→东辅道→三环南路(兆瑞大道)→市民之家北门→井南一路(健身路)→市民之家北二门。
3、从金桥大道(武汉大道)行车,可选路线:金桥大道(武汉大道)→三环辅道江岸方向→盘龙大道立交路口调头→三环→金桥大道→井南三路(健康路)→井南一路(健身路)→市民之家西门→三环南路(兆瑞大道)→市民之家北二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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