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应城市人民政府批准,应城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三宗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 号
土地位置
出让面积
(㎡)
规划指标要求
出让用途
出让
年限
竞 买
保证金
(万元)
拍 卖
起叫价
容积率
建筑
密度
建设规模
G(2015)
009号地块
应城市
郎君镇
7307.97
1.0-1.8
≤30%
总建筑面积
≤13154㎡
住宅用地
70年
240
290
017号地块
4770.00
≤1.0
≤50%
≤4770㎡
批发零售(加油站) 用地
40年
90
110
021号地块
应城市城中
街道办事处
3208.10
1.0-4.7
≤35%
≤15070㎡
920
1200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5年9月25日至2015年10月21日,到应城市土地储备交易中心(市国土资源局二楼)或应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应城市长荆大道219号)407室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5年10月8日至2015年10月21日,到应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07室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10月21日16时。
六、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5年10月22日17时以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七、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地点在应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交易大厅,时间为2015年10月23日10时整。
八、其他要求:根据孝检发[2010]10号文的要求,竞买人在提交竞买申请时须同时提供由应城市人民检察院(或竞买人所在地检察院)预防职务犯罪科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书面查询结果(该查询结果自提交查询申请之日起24小时以后方可出具)。
九、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根据市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14)6号]和应城市机电建材轻纺总公司(应机建轻纺字[2015]09号、16号)的请示及市政府的批示意见和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对G(2015)021号地块核定的还建房屋面积。在G(2015)021号地块出让时设置以下条件:
⑴该地块共有31户住户选择就地还建,需还建房屋总面积3979.82平方米,回购楼层分别为一层至十层及十二层,由市政府统一按照同地段同类型商品房的成本价回购,用于安置该地块的拆迁户;
⑵以上还建的商品房及门店由市政府统一按照同地段同类型商品房的成本价回购,每平方米回购单价=土地挂牌(拍卖)起始(叫)价时的单位楼面地价+同类型商品房相关建安成本单价及相关规费和税费。商品房的相关建安成本单价及各类规费和税费具体标准为:多层建筑(6层以下,含6层)1200元/㎡,小高层(6-10层,含10层)1800元/㎡,高层建筑(10层以上)2100元/㎡。
十、银行账户及联系方式
(一) 银行账户
1、开户单位: 应城市非税收入管理局
2、开户行及账号
湖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应城支行 212010122500010013
中国农业银行应城市支行营业部 17525201040001695
湖北应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82010000000184970
中国建设银行应城支行 42001686308050001640
中国工商银行应城支行 1812023109043000278
(二) 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应城市汉宜大道47号
联系电话:0712—3255193
联 系 人:熊 竹 申利红
网 址:http://www.landchina.com/(中国土地市场网)
http://www.ycland.com/ (应城市国土资源局主页)
湖北省应城市国土资源局
二○一五年九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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