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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截止)应城市G(2013)012、013、017、019、020、024、025号地块挂牌出让公告
作者:本站编辑  发布时间:2013-07-10 09:50:55  浏览次数:

 应城市国土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应土告字[2013]026号)

经湖北省应城市人民政府批准,应城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 挂牌 方式出让 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该挂牌出让地块土地出让用途为住宅兼容商服用地,其中住宅用地土地出让年限为七十年、商服用地土地出让年限为四十年。

宗地编号:

 G2013024

宗地面积:

 21563.6平方米

宗地坐落:

 湖北省应城市城北街道办事处白杨村,汉宜公路以南地段。

出让年限:

 70

容积率:

 大于1并且小于或等于2.8

建筑密度(%)

 小于或等于30

绿化率(%)

 大于或等于30

建筑限高()

 小于或等于100

土地用途:

 其他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投资强度:

 万元/公顷

保证金:

 2300万元

 现状土地条件:

起始价:

 2800万元

加价幅度:

 10万元

挂牌开始时间:

 201307290830

挂牌截止时间:

 201308091000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⑴根据鄂土资发[2011]50号文件的有关规定,申请竞买该宗地块的竞买人必须具备房地产开发经营资格,并提供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等级证书。
    ⑵根据孝检发[2010]10号文的要求,竞买人在提交竞买申请时须同时提供由应城市人民检察院预防职务犯罪科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书面查询结果(该查询结果自提交查询申请之日起24小时后方可出具)。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13年07月08日 至 2013年08月07日 到 湖北省应城市土地储备交易中心 获取 挂牌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13年07月29日 至 2013年08月07日 到 湖北省应城市土地储备交易中心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3年08月07日16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13年08月08日17时0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在 应城市蒲阳开发投资有限公司五楼会议室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G(2013)024号 号地块:2013年07月29日08时30分 至 2013年08月09日10时00分 ;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⑴该地块竞得人须将竣工验收后的7套商品房、面积约为846.44平方米(以规划部门批准的面积为准),分别为二层130平方米的商品房2套、三层114.11平方米的商品房4套、四层130平方米的商品房1套,按1900元/平方米的价格出售给城北街道办事处用于安置该地块的拆迁户,
    ⑵该地块竞得人须将竣工验收后的约7间门店(框架结构、层高不低于4.2米),每间40平方米(以规划部门批准的面积为准),按2400元/平方米的价格出售给城北街道办事处用于安置该地块的拆迁户。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湖北省应城市汉宜大道47号
    联 系 人:熊竹 申利红
    联系电话:0712-3255193
    开户单位:应城市非税收入管理局
    开户银行:湖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应城支行
    银行帐号:212010122500010013

应城市国土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应土告字[2013]027号)

经湖北省应城市人民政府批准,应城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 挂牌 方式出让 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该挂牌出让地块土地出让用途为住宅兼容商服用地,其中住宅用地土地出让年限为七十年、商服用地土地出让年限为四十年。

宗地编号:

 G2013025

宗地面积:

 26684.9平方米

宗地坐落:

 湖北省应城市城北街道办事处白杨村,汉宜公路以北地段。

出让年限:

 70

容积率:

 大于1并且小于或等于3.5

建筑密度(%)

 小于或等于35

绿化率(%)

 大于或等于30

建筑限高()

 小于或等于100

土地用途:

 其他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投资强度:

 万元/公顷

保证金:

 3500万元

 现状土地条件:

起始价:

 4350万元

加价幅度:

 10万元

挂牌开始时间:

 201307290830

挂牌截止时间:

 201308091010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⑴根据鄂土资发[2011]50号文件的有关规定,申请竞买该宗地块的竞买人必须具备房地产开发经营资格,并提供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等级证书。
    ⑵根据孝检发[2010]10号文的要求,竞买人在提交竞买申请时须同时提供由应城市人民检察院预防职务犯罪科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书面查询结果(该查询结果自提交查询申请之日起24小时后方可出具)。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13年07月08日 至 2013年08月07日 到 湖北省应城市土地储备交易中心 获取 挂牌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13年07月29日 至 2013年08月07日 到 湖北省应城市土地储备交易中心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3年08月07日16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13年08月08日17时0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在 应城市蒲阳开发投资有限公司五楼会议室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G(2013)025号 号地块:2013年07月29日08时30分 至 2013年08月09日10时10分 ;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⑴该地块竞得人须将竣工验收后的21套商品房、面积约为2223.58平方米(以规划部门批准的面积为准),分别为二层110平方米的商品房5套、三层103.40平方米的商品房13套、四层110平方米的商品房3套,按1900元/平方米的价格出售给城北街道办事处用于安置该地块的拆迁户,
   ⑵该地块竞得人须将竣工验收后的21间门店(框架结构、层高不低于4.2米,)每间40平方米(以规划部门批准的面积为准),按2400元/平方米的价格出售给城北街道办事处用于安置该地块的拆迁户。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湖北省应城市汉宜大道47号
    联 系 人:熊竹 申利红
    联系电话:0712-3255193
    开户单位:应城市非税收入管理局
    开户银行:湖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应城支行
    银行帐号:212010122500010013

应城市国土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应土告字[2013]015号)

 经湖北省应城市人民政府批准,应城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 挂牌 方式出让 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该挂牌出让地块土地出让用途为住宅兼容商服用地,其中住宅用地土地出让年限为七十年、商服用地土地出让年限为四十年。

宗地编号:

G2013012

宗地面积:

50000平方米

宗地坐落:

湖北省应城市杨岭镇团山村地段

出让年限:

70

容积率:

大于1并且小于或等于2.5

建筑密度(%)

小于或等于30

绿化率(%)

大于或等于30

建筑限高()

小于或等于60

土地用途:

其他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投资强度:

万元/公顷

保证金:

1800万元

现状土地条件:

起始价:

2200万元

加价幅度:

10万元

挂牌开始时间:

201307290830

挂牌截止时间:

201308091020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⑴根据鄂土资发[2011]50号文件的有关规定,申请竞买该宗地块的竞买人必须具备房地产开发经营资格,并提供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等级证书。
    ⑵根据孝检发[2010]10号文的要求,竞买人在提交竞买申请时须同时提供由应城市人民检察院预防职务犯罪科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书面查询结果(该查询结果自提交查询申请之日起24小时后方可出具)。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13年07月08日 至 2013年08月07日 到 湖北省应城市土地储备交易中心 获取 挂牌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13年07月29日 至 2013年08月07日 到 湖北省应城市土地储备交易中心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3年08月07日16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13年08月08日17时0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在 应城市蒲阳开发投资有限公司五楼会议室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G(2013)012号 号地块:2013年07月29日08时30分 至 2013年08月09日10时20分 ;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湖北省应城市汉宜大道47号
   联 系 人:熊竹 申利红
    联系电话:0712-3255193
    开户单位:应城市非税收入管理局
    开户银行:湖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应城支行
    银行帐号:212010122500010013

应城市国土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应土告字[2013]016号)

经湖北省应城市人民政府批准,应城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 挂牌 方式出让 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该挂牌出让地块土地出让用途为住宅兼容商服用地,其中住宅用地土地出让年限为七十年、商服用地土地出让年限为四十年。

宗地编号:

 G2013013

宗地面积:

 50000平方米

宗地坐落:

 湖北省应城市杨岭镇团山村地段

出让年限:

 70

容积率:

 大于1并且小于或等于2.5

建筑密度(%)

 小于或等于30

绿化率(%)

 大于或等于30

建筑限高()

 小于或等于60

土地用途:

 其他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投资强度:

 万元/公顷

保证金:

 1800万元

 现状土地条件:

起始价:

 2200万元

加价幅度:

 10万元

挂牌开始时间:

 201307290830

挂牌截止时间:

 201308091030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⑴根据鄂土资发[2011]50号文件的有关规定,申请竞买该宗地块的竞买人必须具备房地产开发经营资格,并提供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等级证书。
    ⑵根据孝检发[2010]10号文的要求,竞买人在提交竞买申请时须同时提供由应城市人民检察院预防职务犯罪科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书面查询结果(该查询结果自提交查询申请之日起24小时后方可出具)。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13年07月08日 至 2013年08月07日 到 湖北省应城市土地储备交易中心 获取 挂牌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13年07月29日 至 2013年08月07日 到 湖北省应城市土地储备交易中心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3年08月07日16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13年08月08日17时0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在 应城市蒲阳开发投资有限公司五楼会议室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G(2013)013号 号地块:2013年07月29日08时30分 至 2013年08月09日10时30分 ;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湖北省应城市汉宜大道47号
    联 系 人:熊竹 申利红
    联系电话:0712-3255193
    开户单位:应城市非税收入管理局
    开户银行:湖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应城支行
    银行帐号:212010122500010013

应城市国土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应土告字[2013]020号)

 经湖北省应城市人民政府批准,应城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 挂牌 方式出让 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该挂牌出让地块土地出让用途为住宅兼容商服用地,其中住宅用地土地出让年限为七十年、商服用地土地出让年限为四十年。

宗地编号:

 G2013017

宗地面积:

 29050.9平方米

宗地坐落:

 湖北省应城市杨岭镇团山村地段

出让年限:

 70

容积率:

 大于1并且小于或等于2.5

建筑密度(%)

 小于或等于30

绿化率(%)

 大于或等于30

建筑限高()

 小于或等于60

土地用途:

 其他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投资强度:

 万元/公顷

保证金:

 1050万元

 现状土地条件:

起始价:

 1300万元

加价幅度:

 10万元

挂牌开始时间:

 201307290830

挂牌截止时间:

 201308091040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⑴根据鄂土资发[2011]50号文件的有关规定,申请竞买该宗地块的竞买人必须具备房地产开发经营资格,并提供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等级证书。
    ⑵根据孝检发[2010]10号文的要求,竞买人在提交竞买申请时须同时提供由应城市人民检察院预防职务犯罪科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书面查询结果(该查询结果自提交查询申请之日起24小时后方可出具)。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13年07月08日 至 2013年08月07日 到 湖北省应城市土地储备交易中心 获取 挂牌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13年07月29日 至 2013年08月07日 到 湖北省应城市土地储备交易中心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3年08月07日16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13年08月08日17时0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在 应城市蒲阳开发投资有限公司五楼会议室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G(2013)017号 号地块:2013年07月29日08时30分 至 2013年08月09日10时40分 ;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湖北省应城市汉宜大道47号
    联 系 人:熊竹 申利红
    联系电话:0712-3255193
    开户单位:应城市非税收入管理局
    开户银行:湖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应城支行
    银行帐号:212010122500010013

应城市国土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应土告字[2013]022号)

 经湖北省应城市人民政府批准,应城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 挂牌 方式出让 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该挂牌出让地块土地出让用途为住宅兼容商服用地,其中住宅用地土地出让年限为七十年、商服用地土地出让年限为四十年。

宗地编号:

 G2013019

宗地面积:

 34636.4平方米

宗地坐落:

 湖北省应城市杨岭镇团山村地段

出让年限:

 70

容积率:

 大于1并且小于或等于2.5

建筑密度(%)

 小于或等于30

绿化率(%)

 大于或等于30

建筑限高()

 小于或等于60

土地用途:

 其他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投资强度:

 万元/公顷

保证金:

 1250万元

 现状土地条件:

起始价:

 1550万元

加价幅度:

 10万元

挂牌开始时间:

 201307290830

挂牌截止时间:

 201308091050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⑴根据鄂土资发[2011]50号文件的有关规定,申请竞买该宗地块的竞买人必须具备房地产开发经营资格,并提供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等级证书。
    ⑵根据孝检发[2010]10号文的要求,竞买人在提交竞买申请时须同时提供由应城市人民检察院预防职务犯罪科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书面查询结果(该查询结果自提交查询申请之日起24小时后方可出具)。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13年07月08日 至 2013年08月07日 到 湖北省应城市土地储备交易中心 获取 挂牌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13年07月29日 至 2013年08月07日 到 湖北省应城市土地储备交易中心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3年08月07日16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13年08月08日17时0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在 应城市蒲阳开发投资有限公司五楼会议室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G(2013)019号 号地块:2013年07月29日08时30分 至 2013年08月09日10时50分 ;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湖北省应城市汉宜大道47号
    联 系 人:熊竹 申利红
    联系电话:0712-3255193
    开户单位:应城市非税收入管理局
    开户银行:湖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应城支行
    银行帐号:212010122500010013

应城市国土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应土告字[2013]040号)

经湖北省应城市人民政府批准,应城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 挂牌 方式出让 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该挂牌出让地块土地出让用途为住宅兼容商服用地,其中住宅用地土地出让年限为七十年、商服用地土地出让年限为四十年。

宗地编号:

 G2013020

宗地面积:

 17832平方米

宗地坐落:

 湖北省应城市杨岭镇团山林场地段

出让年限:

 70

容积率:

 大于1并且小于或等于2.5

建筑密度(%)

 小于或等于30

绿化率(%)

 大于或等于30

建筑限高()

 小于或等于60

土地用途:

 其他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投资强度:

 万元/公顷

保证金:

 650万元

 现状土地条件:

起始价:

 800万元

加价幅度:

 5万元

挂牌开始时间:

 201307290830

挂牌截止时间:

 201308091100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⑴根据鄂土资发[2011]50号文件的有关规定,申请竞买该宗地块的竞买人必须具备房地产开发经营资格,并提供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等级证书。
    ⑵根据孝检发[2010]10号文的要求,竞买人在提交竞买申请时须同时提供由应城市人民检察院预防职务犯罪科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书面查询结果(该查询结果自提交查询申请之日起24小时后方可出具)。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13年07月08日 至 2013年08月07日 到 湖北省应城市土地储备交易中心 获取 挂牌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13年07月29日 至 2013年08月07日 到 湖北省应城市土地储备交易中心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3年08月07日16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13年08月08日17时0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在 应城市蒲阳开发投资有限公司五楼会议室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G(2013)020号 号地块:2013年07月29日08时30分 至 2013年08月09日11时00分 ;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湖北省应城市汉宜大道47号
    联 系 人:熊竹 申利红
    联系电话:0712-3255193
    开户单位:应城市非税收入管理局
    开户银行:湖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应城支行
    银行帐号:212010122500010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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