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土告字〔2018〕11号
经长阳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批准,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国土资源局委托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土地储备中心联合湖北诚信拍卖有限公司对长土告字〔2018〕11号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进行公开拍卖出让,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位 置
出让面积
(㎡)
土地
用途
出让
年限
(年)
容
积
率
建筑
密度
(%)
绿
地
竞 买
保证金(万元)
准备金(万元)
津洋口村
49200.26
住宅
70
≤3.6
≤22
≥35
4428.00
20.00
1.建筑限高90米;2.停车位按建筑面积的8‰配建。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参加竞买须提出竞买申请,并按《拍卖出让须知》中要求提供相应文件资料。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一)近两年内(2016年5月1日以来)被宜昌市及其所辖县市区国土资源局列入土地市场信用黑名单的、在“信用湖北”或“信用中国”平台有失信记录的,不得参加本次土地竞买。
(二)需具备三级房地产开发资质(含注册资本达到壹仟万元及以上且具备三级资质具备条件的暂定级)。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竞买人资格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8年5月10日至2018年5月23日,到湖北诚信拍卖有限公司或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土地储备中心索取拍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8年5月10日至2018年5月23日,到湖北诚信拍卖有限公司或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土地储备中心提交书面申请并交纳竞买保证金和竞买准备金,交纳竞买保证金和竞买准备金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5月23日16:00时(以到账时间为准)。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和竞买准备金,具备申请条件的,出让人和拍卖人将在2018年5月23日17:30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会定于2018年5月25日15:00在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举行。
七、其他事项
1.本次公开出让地块成交价即为该幅地块的总价款,不包括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人防费和土地契税,不包括地上构建筑物拆迁费(由竞得人在成交后30日内将地上构建筑物拆迁费3178万元全额划转至县房屋征收与管理办公室指定账户)。
2.竞得人于成交当日签订《成交确认书》,在成交后10个工作日内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竞得人应在签订合同之日起1年内动工,动工后3年内竣工。
3.自公告之日起拍卖宗地在其所在地进行展示,出让人和拍卖人不对拍卖宗地集中组织现场踏勘,竞买者可自行踏勘。
八、联系方式及账户
1.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土地储备中心、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 系 人:李先生、刘女士
联系电话:07175336506、07175333139
2.湖北诚信拍卖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江岸区台北一路26号中诚大厦6楼
联 系 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18064008881
网 址:http://www.hbcxpm.com
3.竞买保证金账户
户 名:长阳土家族自治县财政局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账 号:8201 0000 0003 4207 6
开 户 行:湖北长阳农村商业银行营业部
4.竞买准备金账户
户 名:湖北诚信拍卖有限公司
账 号:4200 1170 0080 5300 2867
开 户 行:中国建设银行湖北省分行营业部
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国土资源局
湖北诚信拍卖有限公司
2018年5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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