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委托,我俩公司定于2017年12月14日15:00在武汉市江岸区台北一路26号中诚大厦湖北诚信拍卖有限公司拍卖厅对以下标的进行公开拍卖,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湖北省宜昌市猇亭区金猇路43号的部分房产
标的一:第一层商业房产两套、第一层住宅房产两套,不动产权证号:鄂(2016)宜昌市不动产权第0034110、第0034112、第0034064和第0034065,证载总建筑面积:296.7平方米,拍卖参考价121.3万元,竞买保证金20万元,按现状整体拍卖;
标的二:
第三层住宅房产,鄂(2016)宜昌市不动产权第0034111,证载建筑面积:93.29平方米,拍卖参考价22.17万元,竞买保证金5万元,按现状拍卖;
标的三:
第三层住宅房产,不动产权证号:鄂(2016)宜昌市不动产权第0034113,证载建筑面积:90.73平方米,拍卖参考价21.56万元,竞买保证金5万元,按现状拍卖;
电脑物资
标的四:一批废旧电脑物资(无硬盘),约200套。标的按现状整体拍卖,拍卖参考价2.8万元,竞买保证金0.5万元。
二、竞买报名条件: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条件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均可参与竞买。
三、展示时间和地点:
1、拍卖标的一至三自公告日起至拍卖日前在标的所在地进行展示;
2、拍卖标的四存放于在武汉市,展示时间为2017年12月12日-13日,须提前电话预约。
有意竞买者,请与本公司联系查阅资料、现场查看标的。
四、竞买保证金的缴纳:有意参与竞买者请于2017年12月13日16:00时前(以到账为准)将竞买保证金汇至我公司账户(户名:湖北诚信拍卖有限公司;帐号:421860158018800052033;开户行:交通银行湖北省分行营业部),按相关规定办理竞买登记手续。
五、拍卖方式:
1、标的一至三采用增价拍卖的方式进行拍卖;
2、标的四采用密封报价的拍卖方式进行拍卖,接受委托报价和现场电话委托竞价。委托电话:18064008878 伍经理 18064008890袁经理 ,标的咨询:18064008890 袁先生
六、联系地址及联系方式
1、长江国际拍卖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上海市中山北路2000号中期大厦13层
联系电话:13901803867 021-32031293 汤先生
网址:http://www.ciac.cn
2、湖北诚信拍卖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武汉市江岸区台北一路26号中诚大厦6楼
联系电话:18064008878 027-85779905 伍经理 网址:www.hbcxpm.com
长江国际拍卖有限公司
湖北诚信拍卖有限公司
二○一七年十一月三十日
特 别 告 知
一、本次拍卖标的:
1、湖北省宜昌市猇亭区金猇路43号一层2套商业及2套住宅房产。
一层2套商业房产,不动产权证号分别为:鄂(2016)宜昌市不动产权第0034064、鄂(2016)宜昌市不动产权第0034065。建筑面积分别为:60.17㎡。房产用途:商业。土地性质及用途及性质:出让、批发零售用地,使用期限:2054年7月21日止。
一层2套住宅房产,不动产权证号分别为:鄂(2016)宜昌市不动产权第0034110、鄂(2016)宜昌市不动产权第0034112。建筑面积分别为:88.18㎡。房产用途:住宅。土地性质及用途及性质:出让、城镇住宅用地,使用期限:2054年7月22日止。
上列4套房产现已全部打通,现空置。按现状整体拍卖。
2、宜昌市猇亭区金猇路43号3层1套住宅房产不动产权证号为:鄂(2016)宜昌市不动产权第0034111。建筑面积:93.29㎡。房产用途:住宅。土地性质及用途:出让、城镇住宅用地,使用期限:2054年7月22日止。现空置。房产门牌标注为:(金猇路43-2)
3、宜昌市猇亭区金猇路43号3层1套住宅房产
不动产权证号为:鄂(2016)宜昌市不动产权第0034113。
建筑面积:90.73㎡。
房产用途:住宅。
土地性质及用途:出让、城镇住宅用地。
使用期限:2054年7月22日止。现空置。房产门牌标注为:(金猇路43-2)
上述房产现权利人现均在单位名下。
二,竞买人可按拍卖公告中规定的期限和账户缴纳相应的竞买保证金参与竞拍上述标的。竞买人、买受人及缴纳保证金、结清拍卖成交余款须为同一企、事业单位或个人。如需代理、代缴须出具相关委托书及证明交由拍卖人审验。
三,拍卖的上述标的均不包括房屋内原有的所有可移动的家具和物品(包括空调)。房产如经实际测定面积(包含由专业或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测定的)与房地产权证所载面积有溢缺,则拍卖成交价均不作调整。
四,买受人在竞得上述房地产后,需向拍卖人按成交额另行分段支付拍卖佣金,(即:0~200万元 5﹪,201~1000万元 3﹪,1001~5000万元 2﹪)。并在拍卖成交之日起5日内(即:2017年12月12日 16时前)向下列账户付清拍卖成交额余款。
户名: 湖北诚信拍卖有限公司
开户行:交通银行湖北省分行营业部
账号:421860158018800052033
五,拍卖标的成交后,该标的买受人已交纳的拍卖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抵作该标的的本次拍卖佣金,其余部分抵作部分拍卖成交款,在按规定日期付清全部成交款余款后,拍卖人仅对收取的拍卖佣金向买受人开具佣金发票。
六,付清全部拍卖成交款及佣金的10个工作日后,由拍卖人、委托人会同买受人进行房地产标的移交,并办理房产权属过户手续。过户所需交纳的税、费(含维修基金及相关土地税、费等所有费用),按政府有关部门规定,由原权利人及买受人各自承担。如政府有关部门未规定由原权利人或买受人承担的,由买受人承担。办妥过户手续的日期不确定。
七,房地产标的自移交买受人之日后所发生的水、电、供暖、物业管理费等由买受人承担。之前或原欠缴的上述费用由原权利人承担。
八,因政府行为及不可抗拒因素导致拍卖成交合同无效或解除的,委托方、拍卖人仅承但将转让价款扣除买受人占用转让标的期间的占用费后的余额及佣金无息退还买受人的责任,对于买受人按约定支付或清偿的相关费用、税金及违约金或滞纳金,委托方、拍卖人不负责退还,买受人并不提异议。
九,因委托人撤回拍卖标的或者其他不可预见的因素导致上述标的不能如期拍卖的,拍卖人或委托人只按原交款方式退还竞买人缴纳的保证金(不计息),不承担竞买人因此产生的损失。
以上涉及拍卖人对该标的的现状和瑕疵的声明,但拍卖人并不保证该标的的瑕疵仅限于此,买受人对标的的全部瑕疵自行承担和解决,费用自理。
竞买人已阅知并承诺履行以上《拍卖须知》与《特别告知》。
竞买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2017.12
湖北省宜昌市金猇路43号房产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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